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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時報【陳昱光】新北市民間信貸卡債整合雲林民間信貸

凌華亞太區業務總經理曾仁德自從畢業踏入職場後,多數時間都在海外開發新市場,他笑說,「自己應該有個不安於現狀的靈魂」,對於各種挑戰都能欣然接受,在凌華的前5年期間,每年都分派到不同區域進行業務工作,也要求自己能在最快的時間內了解當地市場脈動與客戶特性,才能從過程中不斷學習成長。

在業務開發上,曾仁德也經常扮演開路先鋒的角色,他認為,對於如何達到設定目標要有企圖心,要從銷售策略、市場導向等全方位思考,並嘗試不同方法盡力完成,「那種從零做到一百的成就感是非常大的」。

重視創造自我價值的曾仁德還有個「鐵三角」理論,「產業」、「公司」、「主管」是職涯規劃中需重視的3大要素,了解產業未來的發展性、公司經營方針,以及主管領導模式,因此他時常與團隊成員分享目前工業電腦的產業趨勢,凌華在經營品牌長期策略下,如何調整業務方向,期望公司營運成長,同時人員也會跟著有所進步。

赴美工作的這段期間,曾仁德發現,美國人認為工作只是生活中的一部分,下班後還有其他規畫,因此造就了他們追求效率、不延長工作時間的態度,正好跟他「全力以赴」、「重視家庭生活」的想法契合,並希望把此種觀念帶回到團隊管理上。

曾仁德說,越大的計畫就要切分的越仔細,「重要、不急的事優先做」,避免非必要的干擾,才有更多時間處理緊急狀況,透過明確傳達指令,按部就班進行,在業務執行上也會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
雖然因為工作需求,曾仁德必須經常到亞太市場「巡迴」,飛往日韓、紐澳、新加坡、印度等國家,但若沒有其他安排時,他都會盡量趕回家吃晚餐,把握跟家人相處時間。空閒之餘,他每周打籃球2~3天,維持規律運動習慣,適時放鬆身心,隨時準備迎接新的挑戰。













▲台北市警察局執行「護城掃槍」專案,在1周內就查獲18把各式長短槍枝。(圖/記者柳名耕翻攝)

記者柳名耕/台北報導

台北市警察局在5月4日至11日規劃「護城掃槍」勤務,在短短7天內查獲了18把各式長短改造、制式槍枝,其中還意外阻止桃園民間借款1場黑道簽賭糾紛所引起的槍枝火拼。

警方表示,在專案期間松山分局5月4日在新北市三重區查獲改造槍枝,當時駕駛奧迪的張姓男子還企圖衝撞警方造成翻車,5日、10日又分別查獲2把改造手槍。

▼松山分局4日在三重區逮毒販時也查獲1把改造槍枝,嫌犯當時還以奧迪車衝撞警方。(圖/記者柳名耕翻攝)

大安分局5月5日在信義區福德街查獲陳姓男子持有改造槍枝,10、11日分別查獲制式手槍2把、改造手槍3把;萬華分局在3日、9日10日查獲3把改造手槍;北市保安大隊5月6日在士林區查獲江姓男子持有改造槍枝,11日在大安區也查獲改造槍枝1把。

刑警大隊偵四隊、偵三隊分別查獲改造手槍2把、制式手槍1把;中正一分局另外查獲改造槍枝1把;其中中正一分局與刑大偵三隊共同在內湖區查獲1把制式手槍、1把改造手槍。

警方指出,中正一分局與刑大偵三隊在4月底時就接獲線報,四海幫與內湖當地的角頭疑似因為運動簽賭糾紛,雙方準備大規模火拼,深入追查發現1名張姓四海幫眾持有槍枝,並在10日將他緝捕到案查扣制式手槍、改造手槍各1把、子彈55發,阻止了火拼發生。

▼大安分局查獲改造霰彈槍以霰彈。(圖/記者柳名耕翻攝)

▼以模型槍改造的長槍。(圖/記者柳名耕翻攝)







民間借貸能相信嗎?

在社會上越來越多的民間借貸的出現,同時也越來越多借貸糾紛的出現。民間借貸糾紛增加的速度驚人,也就說明當今社會上有很多的人傾向於民間借貸。那麼多人都選擇民間借貸,是不是民間借貸就很值得信任?假如是很值得信任的,怎麼又會出現那麼多的糾紛? 民間借貸的樣式很多,風險也很大,並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可以相信,當然也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是非法經營,在不合法的民間借貸之中,的確會存在極大的風險,最可怕的就是遇到黑社會的高利貸!因此在選擇民間借貸的時候就要很小心,不要輕易相信與一般借貸相去太遠的條件,像是短期可借大額款項、刷卡換現金、票貼放款、保證借到錢、汽機車借款免留車、免擔保免抵押等等,雖然條件聽起來很誘人,但是往往也潛藏著莫大的危機!

民間借貸有什麼好處?

民間借貸相對於銀行貸款具有靈活、簡便、快速、收益率高等幾點優勢。從靈活性來看:簡單地說,民間借貸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協議借款,沒有銀行內部核准的限制,只要雙方認可,符合法律相關規定,就可以承做,但為確保放款人利益,必須有抵押、公證和擔保;簡便性:流程簡便,手續辦理簡單,需要提交的資料精簡, 不像銀行一樣需要提供許多證明;快速性:這是民間借貸最大的魅力所在!因為手續簡便,借款人通常可以很快就拿到所需款項。

民間借貸的運作流程?

民間借貸運作流程如下:對借貸人進行審核,符合借貸條件,雙方就簽訂借貸契約,在借貸契約書上規定還款的時間、利息、地點,最後就發放貸款。 民間借貸的流程比銀行借貸簡單、便利,因此很受中小企業的歡迎,但是民間借貸的利息通常會比銀行借貸的高,在借貸之前要確定借貸利率。借貸雙方之間簽訂的借貸合約是借貸雙方的證明,也是一個保證,要切記在民間借貸不要忘記簽訂借貸契約書,而且每個細節都要詳細問清楚,絕對不能馬虎!

民間借貸利息的規定?

民間借貸的利息規定法源依據如下:

民法 第 204 條 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,經一年後,債務人得隨時清償還本。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台南民間借款人。前項清償之權利,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。

第 205 條 約定利率,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,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,無請求權。

第 206 條 債權人除前條限定之利息外,不得以折扣或其他方法,巧取利益。

第 207 條 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。但當事人以書面約定,利息遲付逾一年後,經催告而不償還時,債權人得將遲付之利息滾入原本者,依其約定。 前項規定,如商業上另有習慣者,不適用之。

刑法 名稱:中華民國刑法 (民國 96 年 01 月 24 日 修正) 第 344 條 乘他人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,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
裁判字號: 27年上第 520 號

要旨: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重利罪成立之要件為?乘人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,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,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。在第一條件,係指明知他人出於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,而利用機會故為貸與,在第二條件,係指就原本利率、時期核算及參酌當地之經濟狀況,較之一般債務之利息,顯有特殊之超額者而言。

此項犯罪,固須對於特定人為之,始能成立。至若明知社會上有因急迫而舉債濟急,及因輕率或無經驗而從事舉債之情形,預定苛刻條件,一俟他人告貸,藉以博取重利為常業者,雖非對於特定人乘機利用,不能謂非對於一般人具有犯罪之概括故意,則其犯有前項法條所載情事,即應論以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條之罪。

雖然有法律可以依據,但是民間借貸的契約畢竟還是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所成立,利息、期數以及還款條件都是要依照合約來計算,因此還是在簽訂合約的時候就要仔細瞭解,以免後續發生問題,到時候再來處理可就得不償失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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